亿纬锂能:除权除息日7月8日,每10股派1.6元现金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83,000股后的1,896,905,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8日。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83,000股后的1,896,905,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8日。
A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36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250,010,977,486股(其中A股股本为9,593,657,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64元(含税)。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910.04亿元,其中派发A股现金股息约人民币34.92亿元。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75万股,拟募资额不超过11407.73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黑马企服云数智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就收购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81.91%股权,由于交易双方无法就反映目标集团现行市值的代价调整达成一致,双方同意终止收购事项。因此,代价可换股债券将不会发行予卖方。于公布日期,该公司正在寻找其他合适的投资机会,并考虑收购位于中国青岛市的两个商业物业,总建筑面积合共约为10.22万平方米。
6根据同意征求的条款,同意费的第二期345万美元须于2022年6月30日支付予合资格持有人。由于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及金融环境的不利因素,加上多波疫情爆发,公司预期无法于付款日期支付费用。预期不付款可导致持有人要求加快就优先票据还款。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就加快行动收到优先票据持有人的任何通知。
公司与金科股份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涉及公司与金科金教育就收购销售股权(占目标公司重庆市金科杰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44.44%)订立最终买卖协议,代价为2266万元;公司与金科集团就收购托儿所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资产(如适用)订立最终买卖协议,最高代价不超27120万元;及公司、重庆市金科杰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金杰夫就本公司缴足销售股权的注册资本中未缴部分1999.8万元的责任订立最终合作协议。
根据谅解备忘录,宜兴新威拟透过注资及提供贷款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注资金额将根据目标公司的估值厘定,有关估值将于宜兴新威完成将予进行的财务及法律尽职审查后确定。于注资后,宜兴新威拟将持有目标公司的25%股权。贷款金额将根据目标公司的业务及发展所需而厘定。宜兴新威拟可能将有关贷款转换为目标公司的股权,故于有关转换后,宜兴新威将持有目标公司不少于51%股权。
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与数智交院订立事故多发区域改善合同,据此,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同意委聘数智交院就常台高速公路新昌至白鹤段部分路段,以及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红垦枢纽的交通事故多发区域改善项目提供多项服务。根据项目合同,集团应付数智交院的总服务费为人民币22,877,658元。
6月30日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晋江海纳机械有限公司透过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举办的拍卖会以总代价人民币1260万元成功投得于网上挂牌出让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海园其土地编号为GY2021-60的一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指定作工业用途(即专用设备制造),使用年限为50年。江海纳须与当地监管部门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华融湘江银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华融湘江银行变更股权的批覆》(湘银保监覆[2022]174号、湘银保监覆[2022]175号),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核准。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湖南财信和中央汇金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公司不再持有华融湘江银行任何股权,且华融湘江银行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以及不再于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公司获EVE Battery知会,交换财产于2022年6月30日获公司派息10,537,825.32港币,该事件属于债券条款及条件列举之若干事件,根据市场惯例交换财产需要作出进一步调整。因此,EVE Battery拟于特定信托户口新增质押其所持有的497,231股股份,该新增质押此后将构成交换财产之一部分。完成本次新增质押后,交换财产将包含59,040,705股股份,占公告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98%。
为进一步强化战略合作,公司(作为供应方)与晶澳科技(作为采购方)就供应及采购产品续签战略合作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22.23亿元(含税),有效期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